委託人(以下稱為乙方) 因工作及時間等等因素,無法親自前往中國大陸銀行開戶及不熟悉支付寶認證程序

故委託邁淘寶網站(以下稱為甲方)代辦銀行開戶及操作申請實名認證支付寶業務之服務

第一條:甲方受託代辦業務,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辦理中國大陸銀行活儲帳戶開戶乙戶

二、支付寶實名認證業務。

第二條:甲方不得未經授權代辦第一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受託內容以外之業務。

第三條:甲方為辦理受託業務所需,乙方提供之台胞證,除提供銀行及支付寶公司以外,甲方亦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任做影印、影像、錄影或任何形式之方式備份留底,於辦理完畢後

             立即連同開戶之銀行金融卡郵寄交還乙方

第四條:甲方收到乙方台胞證時,應盡告知乙方預辦理的時間之義務,以利乙方能與銀行機關進行電話徵信事宜

第五條:乙方需保證當銀行進行電話徵信核對乙方資料時,確實為乙方本人親自進行電話核實

第六條:若遇甲方已經告知乙方辦理時間時,乙方無提前告知甲方不能配合時間,導致甲方前往銀行無法順利替乙方開戶之情形達到兩次,甲方有權撤銷委託,並收取代辦費之一半金額作為人事損耗等

            費用成本

第四條:當甲方正為乙方申請支付寶實名認證時,乙方謹需提供該支付寶帳號的登入帳號及登入密碼給予甲方進行認證申請作業,經支付寶公司確認並通過已實名認證成功後,乙方應立即將登入密碼

             更改,若他日因乙方無更改密碼情況下而造成非本人操作竟而產生任何損失或遭人攥改資料等等情形,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乙方因需要使用支付寶第三方支付系統,支付寶公司條文規定用戶必須開立大陸銀行帳戶及台胞證兩項才能於支付寶網頁平台中提出實名認證之申請,乙方因工作及時間因素無法親自前往中國

             大陸銀行開戶,故委託甲方代為辦理銀行開戶及認證支付寶業務,乙方承諾委託辦理銀行之帳戶及支付寶使用途徑均為正當使用無不法行為,並保證所交付之證件、絕無偽造變造等虛偽情事,

            若有違正當或觸及法律之不法情事時,乙方應負完全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購買即表示已同意此份契約,具有法律效益,故此以此契約保障雙方權益